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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21] 来源:四六角糊盒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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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近年来,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发展理念,顺应国家实施建筑节能和注重环境保护的政策导向,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构建了新型绿色建材和环保新材料双主业发展格局。

  节约资源和保护自然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党的十九大明白准确地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建筑节能是节能减排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陆续颁布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及适应我国严寒和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等法规,修订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全方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也由50%节能标准慢慢地提高到65%节能标准。江苏、河北、河南、山东、新疆、吉林、黑龙江等省市自治区先后修订下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建筑节能75%的设计标准。北京市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执行80%的居住建筑节能标准,要求外窗的传热系数不大于1.1W/㎡·K。北京市第五步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在建筑外窗的节能上已远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并将对全国起到示范作用。《建筑节能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降低30%和20%。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了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方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从统计多个方面数据显示,我国建筑能耗约占社会总能耗的21%,而通过门窗流失的建筑能耗占比高达50%以上,门窗标准关键指标提升有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是响应中央关于树立工程建设标准权威的要求,是建筑门窗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迫切需求,也是人民群众提升建筑舒适性的重要关切。塑料型材为多腔式结构,拥有非常良好的隔热能力,由塑料型材制作的塑料门窗在生产和使用的过程中以及回收再利用方面都有着非常明显的节能环保优势。

  塑料型材行业是与房地产行业直接关联的细分产业之一,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在国内启动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个充分竞争的成熟行业。目前,塑料型材行业总体产能供大于求,市场之间的竞争激烈,行业整合需求预期强烈。基于竞争压力和行业生存需要,行业发展由单一产品研制逐渐转向多功能的高端门窗系统研发,取得了一定的突破。《系统门窗通用技术条件》于2021年11月1日实施,将进一步引导建筑门窗行业健康发展。随国家对建筑节能标准的慢慢地提高以及高端个性化客户的真实需求的增加,大型品牌公司可以提供的门窗系统市场之间的竞争优势将会促进显现。《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大目标的建议》中明确国家将实施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将会促进提升县乡及城镇的市场需求。未来,我国经济稳定发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医教养项目建设、国内建筑节能标准持续提高等将为塑料型材、门窗、地板等节能建材产品发展带来机遇。

  SCR脱硝催化剂是控制氮氧化物(NOx)排放的关键技术,具有脱硝率高、选择性好、氨逃逸低、成熟可靠等优点,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属于绿色环保产品。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大气污染治理仍是我国环保工作重点的攻坚方向。目前我国环保产业总体规模逐步扩大,产业领域不断扩展,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指出,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治理的基础上,着力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钢铁、燃煤机组、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到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

  近年来,我国愈发重视烟气尾气氮氧化物治理工作,SCR脱硝技术作为高效脱硝技术手段,一直是国内高校及科研院所研究的重点技术,SCR脱硝技术在火电行业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随着2021年年初钢铁行业、建材行业、化工行业大气排污政策与环保企业评级政策的实施,SCR脱硝催化剂未来在钢铁(如轧钢、烧结、石灰、焦化、电炉)、建材(如水泥、玻璃、陶瓷、耐火材料)、化工、碳素、氧化铝、有色金属等非电领域推广将面临较大的市场机遇。目前减碳及资源化利用也是国家重点战略方向,脱硝催化剂再生、回收也会有比较大的市场前景。

  在新型绿色建材领域,公司主要从事中高档塑料型材、门窗等的生产、销售以及科研开发,产品包括白色、彩色、木纹共挤、木塑复合和覆膜异型材以及系统门窗、被动窗、静音窗、耐火窗、卷帘窗、百叶窗等,主要用于门窗加工制作及房屋装饰装修,具有优异的节能性能,能够有效降低建筑能耗,减少碳排放,引领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近年来公司顺应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调整产业布局,相继开发出生态地板、家装管材、家具板材、生态门等绿色环保产品,具有零甲醛、超强耐磨、防水防潮、防火阻燃、安装简便、易维护等性能特点,广泛应用于医院、学校、酒店及家装领域,市场前景广阔。

  海螺铝材及太阳能光伏材料是公司近年来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公司新型铝型材可用来制作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和光伏组件、光伏边框、光伏支架等太阳能光伏发电配套材料。同时,公司模具产品是行业知名品牌之一,全套引进德国、奥地利进口设备和加工工艺,并成功出口奥地利、俄罗斯、波兰等国家。

  在环保新材料领域,SCR脱硝是控制氮氧化物(NOx)排放的最为关键的技术,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公司主要从事SCR蜂窝式催化剂、平板式催化剂等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以及脱硝催化剂再生和回收再利用,同时也提供脱硝相关业务、技术咨询服务,公司SCR脱硝催化剂产品涵盖180-420℃温区,蜂窝催化剂拥有9-40孔多种规格产品,同时具有联合脱汞、脱二噁英等功能催化剂,产品主要用于电力、钢铁领域烟气脱硝,并逐步在水泥、生物质发电、玻璃、冶金、化工、有色金属、垃圾焚烧等非电领域进行推广。

  公司提供SCR脱硝催化剂研发、制造、销售、售后和再生服务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催化剂一般使用寿命为2-3年,需定期更换,公司采取与业主新/换装直销和EPC公司配套相结合的市场营销模式,并根据市场需求实施产品全寿命管理。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年初董事会制定的各项决策和要求,坚持量价并举,加强绿色环保产品、SCR脱硝催化剂市场拓展,深挖内部降耗增效,加速环保新材料产业布局,顺利实施新建并购项目,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加,但主要原材料PVC价格较去年同期大幅上涨且阶段性达到历史高位,产品销售价格虽有较大幅度的上调,但受市场竞争影响未能实现同步涨幅,导致公司出现亏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53,585,316.61元,同比增加24.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459,241.95元,同比减少543.33%。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国外疫情影响,加强资源统筹,推动泰国海螺铝材项目全线试生产,国际化发展进一步加快;加强工业铝材产业发展,顺利完成海螺嵩基股权收购及管理权交接,进一步拓展了光伏铝材产业;加快推动广西来宾首期1.5万m3SCR脱硝催化剂项目建设,预计2022年3月底进入试生产,进一步完善了SCR脱硝催化剂产业布局,并积极拓展上下游产业链。同时,持续开展了对环保新材料产业的调研和技术交流,积极寻找优质项目,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灵活调整销售策略,积极推动“PVC+加工费”定价模式,合理传导PVC成本压力,持续推动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健康发展;不断深化与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大型门窗组装企业的战略合作,加强工程攻关,抢夺市场份额;做强终端家装市场,加大生态地板外销,转型新产品收入效益保持快速增长。同时,进一步拓宽SCR脱硝催化剂市场,在传统电力行业市场基础上,加强水泥、钢铁、化工、陶瓷等非电行业推广及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推动管理、机制创新,合理优化内部组织机构及劳动用工组合,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搭建,提升生产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管理效率;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完善产品成本管控体系,加大内部成本正向激励,做好产品合格率、电耗等关键指标控制,同时严控行政费用支出,内部降耗增效效果明显;持续加强财税政策研究以及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项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开发了可满足80%节能要求的ES80系统窗以及超低能耗95系列铝合金断桥系统窗、铝合金隔热断桥128A、138系列一体化防护系统窗等新产品,开展了无机纳米材料改性PVC应用研究,逐步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加大SCR脱硝催化剂技术研究,完成了高抗硫、高活性中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研发与应用。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71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30项,外观设计专利40项。

  1、根据公司第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受让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广西海螺建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将原项目投资调整为建设年产3.2万m3(首期1.5万m3)SCR 脱硝催化剂项目,变更广西海螺建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注册资本金及经营范围。2021年5月8日,广西海螺建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名称调整为“广西海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完成股权转让变更,经营范围调整为“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节能管理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管理服务;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2021年6月24日,该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亿元。

  根据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安徽海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环境”)收购公司持有的广西海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2021年10月9日,完成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海螺环境持有广西海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2、根据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安徽海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投资”)公开挂牌出售的海螺环境3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竞拍。标的股权通过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后,截止公开挂牌最后期限,共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本公司,根据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本公司即为受让方,以协议转让方式实施标的股权转让。2021年7月22日,公司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海螺投资分别签署了《产权成交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公司以挂牌价人民币8,089.27万元取得标的股权。2021年7月29日,海螺环境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

  3、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收购北京康诚博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中恒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美”)70%股权,并将中恒美注册资本调整为2亿元。2021年11月5日,公司完成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持有中恒美70%的股权,北京康诚博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恒美30%的股权,2021年12月6日,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注册资本为2亿元。自公司完成中恒美管理权交接以来,在股东双方的支持下,中恒美加强资源整合,加快管理融合,按时完成了土地权证、房产权证的办理,经营效益稳步提升。2022年3月4日,中恒美名称变更为“河南海螺嵩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4、根据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拟通过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江苏海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挂牌底价为人民币5,829.04万元,挂牌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江苏海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全部权益评估值 11,896 万元为依据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将按公开挂牌竞价结果确定,由于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进行,最终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14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上午在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1115会议室召开,独立董事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参加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涌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年审会计师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履行职责,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做好公司经营发展各项决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四部分主营业务分析及第十一部分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等内容。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5,358.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45.92万元。截至2021年底,公司资产总额550,224.1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0,050.6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度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加强对宏观经济、市场形势和疫情变化等综合研判,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经营,挖掘潜能,努力创造价值,回报广大股东。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市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1,095.04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08,476.53万元,扣除在2021年度实施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1,800万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581.49万元。

  结合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和目前资金状况,考虑到目前整体经营环境,为保障2022年公司项目建设、转型发展以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保证股东的长远利益,拟不安排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事前征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独立董事陈骏先生、方仕江先生、刘春彦先生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议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77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法》《证劵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近年来,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发展理念,顺应国家实施建筑节能和注重环境保护的政策导向,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通过自主创新、技术研发以及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推动公司转型发展。为使公司名称与主营业务更为匹配,公司拟将全称变更为“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拟将证券简称变更为“海螺新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

  在保证正常经营周转和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有资金,投资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个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同时,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较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1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因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与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徽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康诚博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26,935万元。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并按照市场原则定价。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关联董事万涌先生、汪鹏飞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七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属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内,故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1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进一步完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集团”)《关于进一步明确完善同业竞争承诺的函》。鉴于原承诺条款及约束措施较为简单,为进一步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海螺集团拟进一步完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进一步完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万涌先生、汪鹏飞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七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该事项属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内,故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1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相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为下表中所列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2.8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授信大多数都用在子公司流动资金、银行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等融资业务,担保期限均为两年。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相关规定,上述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海螺集团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合同期限三年,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计费标准维持不变,按照公司年度许可产品净销量以10元/吨向海螺集团支付商标使用费,以获得“海螺”“CONCH”牌商标使用权,每一个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支付。

  因海螺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两名关联董事万涌先生、汪鹏飞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其他七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该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属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同时,公司2022年度与海螺集团商标使用费关联交易金额已纳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将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主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同时为保障产品出口需要,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货物进出口相关业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需同步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具体投资项目经论证成熟具备实施条件时,再按照相关程序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1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光伏边框及支架铝型材项目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铝合金光伏边框及光伏支架产业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河南海螺嵩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其现有土地、厂房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光伏边框及支架铝型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约9,743万元,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1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管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议案》;

  为更好激发公司高管的经营活力,促进其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进一步完善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授权公司董事长与高管签订业绩责任书,合理分解落实经营业绩各项目标,公司董事会依据最终确认的考核结果,确定高管薪酬及决定聘任、解聘等事项。

  2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2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2021年薪酬考核及2022年年薪考核基数的议案》;

  2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激励董事会成员勤勉尽责,董事会同意给予独立董事每人5万元人民币(税后)作为2022年度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予发放薪酬;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担任其他职务的岗薪标准发放报酬,不再另计薪酬。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定于2022年4月19日下午15:00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2年4月19日下午15:00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上午9:15至2022年4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1)截至2022年4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38号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

  2、以上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议案8、议案10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回避表决。

  议案12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以上所有议案公司都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其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线:30-17:30。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14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上午在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1110会议室召开。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小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年审会计师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董事、高管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勉工作,各项业务稳步发展。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恪尽职守,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公司月度财务情况进行了持续监控,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运作规范,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和财务上实现“五分开”,没有大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现象。

  2021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所需,均按照正常商业条件并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对股东而言是正常的,均经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内容。

  2021年度,公司发生的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为公司正常发展所需,均严格履行了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交易价格均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依据,符合公正、公开、公平的市场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要求,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线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5,358.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45.92万元。截至2021年底,公司资产总额550,224.1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0,050.6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市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1,095.04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08,476.53万元,扣除在2021年度实施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1,800万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581.49万元。

  结合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和目前资金状况,考虑到目前整体经营环境,为保障2022年公司项目建设、转型发展以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保证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不实施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费用共计77万元人民币。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相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监事会同意为下表中所列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2.8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授信大多数都用在子公司流动资金、银行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等融资业务,担保期限均为两年。

  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因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与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徽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康诚博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26,935万元。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并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属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内,故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公司与海螺集团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合同期限三年,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计费标准维持不变,按照公司年度许可产品净销量以10元/吨向海螺集团支付商标使用费,以获得“海螺”“CONCH”牌商标使用权,每一个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支付。

  1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加强完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集团”)《关于进一步明确完善同业竞争承诺的函》。鉴于原承诺条款及约束措施较为简单,为进一步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海螺集团拟进一步完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进一步完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进一步完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保证正常经营周转和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监事会赞同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有资金,投资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个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同时,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较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1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激励监事会成员勤勉尽责,监事会同意,对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予发放报酬;对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其担任其他职务的岗薪标准领取报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

  2021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覆盖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被担保方芜湖海螺型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022年3月25日,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相关下属子公司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2.8亿元的授信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被担保方芜湖海螺型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营业范围:塑料型材、板材、管材、门窗、门窗五金件及配件的制造、销售、安装;铝型材、铝合金门窗的开发、制造、销售和安装;塑料制品、新型建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建筑安装业。

  营业范围:塑料型材、板材、模板、管材、铝合金型材销售(含网上销售),门窗、五金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门窗密封材料销售(含网上销售)及售后服务,化工产品及原料(以上经营范围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为保证公司相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为下表中所列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2.8亿元,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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